新版FAQ的设计

系统 1726 0

准备不变的地方:

1、仍然是已经解帖的帖子才可以整理FAQ;
2、仍然是任何人都可以提交、整理FAQ。
3、只有审核通过的FAQ,才可以阅读。
4、未审核通过的FAQ,FAQ管理者和提交者可以对FAQ进行修改。
5、审核通过的FAQ,只有少数信任的人,才可以再对它修改。
6、任何人都可以整理已结帖子,提交FAQ,但是如果这个已结帖子已经有人整理过FAQ了,则不允许再对这个帖子整理FAQ。如果发现有人捣乱,单独手工处理。
7、


变化的地方:

1、FAQ审核通过后,审核者、提交者、主要解答者将都不会立即获得奖励;
2、FAQ主要解答者、其他解答者信息仍然保留,对他们的解答给与感谢,在FAQ系统中,他们不会获得任何奖励。
3、引入 Tag 标签的技术,替代原先的,版主维护FAQ分类的旧技术。
4、FAQ的管理不再直接跟版主捆绑,而是引入用户组的概念,在任版主默认会具有FAQ的审核权,FAQ的超级审核权(修改审核通过的FAQ)是由CSDN指定的。
5、阅读FAQ,需要花费2分可用分,阅读后,对FAQ评价,返回一份可用分。
6、FAQ的审核权将发生大变化,如下:
请参考我一下两个Blog:
截至20050927 CSDN FAQ在大小版块的数量:
http://blog.csdn.net/ghj1976/archive/2005/09/27/490277.aspx
http://blog.csdn.net/ghj1976/archive/2005/09/27/490262.aspx

显然,FAQ 在有些版块多,有些版块少,考虑到以上原因,FAQ审核这里,将分成以下几个大块,属于这个大论坛的大小版主,都可以对这个大分类的FAQ有审核权。
准备划分的大版块:

考虑到FAQ在各个社区的数量差别很大,原有审核方式,一个小版块最多只有4个斑竹,很容易斑竹不积极审核FAQ,准备对FAQ的审核权作以下调整, 一个版主可审核的访问更大。
同时 月审核FAQ数量,也是版主工作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CSDN 将按照这个指标,给斑竹一定的可用分工资。
 


Web 开发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Java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Windows专区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Delphi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VC/MFC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MS-SQL  Server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NET技术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VB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其他数据库开发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多媒体/设计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Linux/Unix社区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C/C++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其他开发语言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PowerBuilder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C++ Builder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硬件/嵌入开发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Oracle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软件工程/管理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硬件使用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扩充话题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企业开发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DB2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软件培训/认证/考试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移动平台           大版主和其下小版主,可以对来自这个大论坛的FAQ进行审核   

其他社区的大小斑竹,可以对来自非以上社区的 FAQ 进行审核

7、



Trackback: http://tb.blog.csdn.net/TrackBack.aspx?PostId=489840


新版FAQ的设计


更多文章、技术交流、商务合作、联系博主

微信扫码或搜索:z360901061

微信扫一扫加我为好友

QQ号联系: 360901061

您的支持是博主写作最大的动力,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感觉我的文章对您有帮助,请用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支持博主2元、5元、10元、20元等您想捐的金额吧,狠狠点击下面给点支持吧,站长非常感激您!手机微信长按不能支付解决办法:请将微信支付二维码保存到相册,切换到微信,然后点击微信右上角扫一扫功能,选择支付二维码完成支付。

【本文对您有帮助就好】

您的支持是博主写作最大的动力,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感觉我的文章对您有帮助,请用微信扫描上面二维码支持博主2元、5元、10元、自定义金额等您想捐的金额吧,站长会非常 感谢您的哦!!!

发表我的评论
最新评论 总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