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结算讲解
沪 中 登
清算与交收(净额结算)、逐笔全额结算
深 中 登
多边净额结算、日间逐笔全额结算(RTGS)、 日终逐笔全额结算
沪中登公司债结算
公司债清算
哪些公司债纳入净额结算?
对于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一 若资信状况符合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标准,其现券交易均可纳入多边净额担保结算范围;
二 若资信状况不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标准、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其现券交易可纳入多边净额担保结算范围:
1、债项评级不低于AA;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或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净额结算
交易日(T日),沪中登收到上交所传送的竞价交易系统(含大宗交易,但不含大宗交易专场)及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电子平台”)成交数据后,分别以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为单位,进行证券清算及资金清算。
资金清算包括首次清算和二次清算,对于参与人首次清算为净应付且备付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的,本公司进行待交收处理。本公司完成待交收处理后进行证券交收和证券变更登记,并根据证券变更登记结果进行二次清算,相关结果并入当日清算,并形成结算参与人当日最终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净额。
在进行证券交收时,本公司首先向应付债券参与人收券,再向应收债券参与人付券。
公司债清算与交收
资金清算
资金清算包括首次清算和二次清算。
首次清算:计算参与人T日成交的全部净额结算的债券类证券品种交易(含债券回购的购回和国债、地方政府债、国开债场内分销)的应收应付资金、债券兑付资金(含最后一期利息,不含分期偿还部分本金)、欠库扣/返款及欠库违约金、证券交收违约待处分资金扣/返款及其违约金,并将其与当日其他净额结算的非债券类证券交易的应收应付资金进行轧差,形成结算参与人T日净额结算的首次清算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净额。
某笔现券交易的应收付金额=结算价格×成交数量-各项费用。
其中:公司债(净价交易品种)的结算价格=成交价格+成交日应计利息;
资金清算包括首次清算和二次清算。
二次清算:在完成当日证券交收、变更登记处理结果及二次出入库后,进行债券兑息资金清算(二次清算),包括除最后一次债券兑息之外的债券兑息和分期偿还资金清算。
本公司根据债券兑息登记日证券交收、变更登记的结果计算债券兑息应收金额。相关结果并入当日清算,并形成结算参与人T日净额结算的最终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净额,但不影响已完成的待交收结果。
全额结算
对于采用指定对手方报价方式成交的私募债券和不符合净额结算标准的公司债等其它债券,本公司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
对于采用其他交易方式成交的实施逐笔全额结算的不符合净额结算标准的公司债等其它债券,本公司于T日清算并于T+1日在专用资金交收账户(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中完成逐笔全额交收。
深中登公司债结算
多边净额结算
(1)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可转债;
(2)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符合净额结算标准的公司债、企业债、分离债;
(3)债券质押式回购。
2016年结算模式调整成:双边挂牌的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采用多边净额结算。
T 日收市后,深中登根据深交所发送的集中竞价系统债券交易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纳入净额结算的债券交易数据,以及其他纳入净额结算、担保交收范畴的交易和非交易数据,以各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轧差计算出各结算参与人资金应收应付净额及相应证券账户债券应收应付净额,并在日终将清算数据发送各结算参与人。
结算参与人对深中登承担最终交收责任,其应当确保 T+1日16:00结算备付金账户有足额资金完成交收。
公司债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结算价为成交价(净价)与每百元应计利息之和。结算金额计算公式为:结算金额=全价×成交张数=(净价+应计利息)×成交张数。
交收处理
T 日日终,本公司办理净额结算业务的债券过户,根据清算结果,将相关债券从净应付债券的投资者证券账户代为划入其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再划入本公司证券集中交收账户,然后划入净应收方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再代为划入净应收债券的投资者证券账户。
结算参与人应当于T+1 日交收时点16:00 前,根据T 日清算数据及结算备付金账户余额情况,将足额资金划入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完成资金交收。
实时逐笔全额结算
对于通过深交所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的私募债券交易及不符合净额结算标准的公司债、企业债、分离债,本公司不作为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TGS,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制度,实行非担保交收,T 日日间实时清算,实时办理债券过户与资金交收。
对于日间未完成RTGS 交收的,自动转为日终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2016年结算模式调整为:单边挂牌的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
1、在T 日11:35、14:30、15:05 及收市(15:30)后,根据深交所发送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行日终逐笔全额结算的债券成交数据,进行四次清算,分别对各结算参与人当日11:35 前、14:30 前、15:05 前及全天逐笔全额结算的债券交易逐笔计算其应收应付债券和资金数额,不进行轧差处理,形成各结算参与人资金和债券清算数据,并在清算完成后即发送结算参与人。
2、T 日日间发送的三次清算数据,仅供结算参与人办理资金结算时参考,不作为结算参与人T 日日终逐笔全额结算的债券交易交收的最终依据;T 日日终发送的清算数据为结算参与人当日日终逐笔全额结算的债券交易交收的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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